5.5 站用电源


5.5.1 电池更换站站用负荷应由0.4kV母线供电。
5.5.2 电池更换站宜配置站用直流屏,直流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,宜采用110V或220V电压,宜装设一组蓄电池,蓄电池容量选择应按满足事故放电1h考虑。
5.5.3 站内宜设置交流不间断电源,满足全站监控系统、消防等重要负荷供电的要求。交流不间断电源宜采用站内直流系统供电。
5.5.4 监控系统的电源应安全可靠。监控系统站控层宜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供电,间隔层设备宜由直流系统供电。
条文说明
5.5.2电池更换站直流系统蓄电池放电时间参考现行行业标准《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》DL/T 5044-2014中第4.2.2条的有关规定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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